2018-11-20 来源: 86Links
11月14日,国务院同意建立中韩产业园,山东省政府发布了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方案,明确产业园的规划布局和政策优惠。
一、规划布局
依托烟台现有的产业园区布局,中韩产业园规划了两个核心区和两个拓展区,总规划面积80.4平方公里。
西区核心区:
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37.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配套生产性服务业。
东区核心区:
东区位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0.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科技研发、金融保险等产业。
西区拓展区:
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临近烟台蓬莱国际机场,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现代物流、保税加工、跨境电商、精细化工等产业,逐步建成海陆空交通设施齐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枢纽,打造韩国产品进入中国、连接中东欧市场的物流中转中心和集散中心。
东区拓展区:
东区为远期规划建设区域,位于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生命科学、新能源、文化创意、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产业。
二、重点产业
1、建设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2、建设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产基地。
3、建设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4、建设高端装备产业基地。
5、建设生命科学产业中心。
6、建设中韩现代服务业融合中心。
三、政策保障
为保障中韩产业园的健康发展,在政策优惠方面,中韩产业园获得了极大的资源倾斜。
1、加大资源倾斜力度。
强化企业规划用地保障,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省市县统筹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充分利用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产业园内的各个项目。此外,为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烟台市还将出台各类鼓励政策。
2、支持开展各类先行先试
支持产业园内复制推广国内其他产业园的试验,利用中韩协定的后续谈判,促进中韩自贸政策利用。并逐步放宽产业准入门槛。
3、构建创新灵活体制机制
在园区内探索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开放创新综合试点,建立赋权清单。改革用人分配制度,劳动监察实行属地管理,保障产业园工作人员聘任合同、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严格依法依规执行。
4、加大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保险、基金机构在园区设立分支或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证券期货公司在产业园内设立分支机构,在法律法规明确的条件下,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创新海关事务担保形式,实行多元化的税收担保方式。
5、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
支持烟台保税港区置换西迁,发挥海港、空港、铁路中转站聚集优势,打造大进大出、辐射内外、多式联运的现代国际物流中心。支持烟台市在韩国建设交流展示中心,将山东优势产品销往韩国。支持设立、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延伸服务功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6、深化全方位国际交流合作
吸引国内外高层人才入园创业,在就业和落户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同事,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加强合作,引进韩国科技创新、科技园区管理理念和模式,合作共建中韩科技孵化(烟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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