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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政策云:2018年度中央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

2018-11-30 来源: 86Links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2018年度中央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现代会展——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等等政策,智慧政策云为您带来这些政策的解读。
智慧政策云:2018年度中央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

   今日,深圳发布了一系列的政府补贴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对应政策,申报政策补贴,智慧政策云这就为您一一呈现。

2018年度中央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

主管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受理时间:9/29——11/23

申报主体:明确支持对象和项目申报主体为外贸中小企业,取消原项目组织单位申报主体。

受理项目:

 

(一)境外展览会项目

(二)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三)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四)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五)出口信用保险海外资信服务项目

 

资助标准:(一)单家企业年度资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

以外币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86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依据,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及资助。

 

 

现代会展——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

 

受理对象:资助申报主体须是展会或国际会议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主办项目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请。

受理时间:长期受理,分批审批

资助标准:

 

1、展会培育期资助。对在深圳市举办、展览面积达到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会,最高按照实际租用场馆场租费用的25%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不超过5届。

 

2、展会成长资助。在深圳市举办、已过培育期的展会,在我市举办的已过培育期的重要展会,其展览面积比上届扩大20%及以上,或展览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或以上且比上届扩大450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按实际增加租用场馆场租费用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第三方认证资助。对经市经贸信息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展会数据的认证费用,最高给予实际费用50%的资助,每次认证的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4、重大活动资助。市政府特别批准在深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按照市政府批准项目和金额给予资助。

 

5、国际认证奖励。对在深圳市举办的获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展会以及获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我市展览机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6、品牌展会奖励。对市经贸信息部门认定的品牌展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7、国际会议资助。对在深圳召开的国际会议最高按照实际场租费用50%、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30%给予资助,每届会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政府财政已安排经费的会议不享受此项资助。

 

深圳市经信委服务业资金

2018年深圳市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

 

受理对象:

2018年在深举办、符合规定条件的展会项目

受理时间:

 

第四批:2019/1/14——1/25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

 

深圳市科创委

2018年深圳市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受理时间:10/29——11/28

扶持对象:在深圳举办的创客周活动、创客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创客集市等创客交流活动。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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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独角兽(深圳)企业

受理对象: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标准

受理时间:截止至12.31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

 

 

深圳以色列第八轮

科技研发合作联合资助项目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受理时间:11/1——12/3

扶持对象:

 

深圳以色列科技研发合作项目联合资助。

 

重点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 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资助标准:

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50%,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采用事前资助方式。

 

深圳市发改委

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2018年第三批扶持计划

 

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10/19——11/23

资助标准:

    (一)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

    (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

最高资助3000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

(设备融资租赁扶持方式)

 

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10/19——11/23

资助标准:

 

本扶持计划主要支持合作设备融资租赁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向入库企业和项目提供的设备融资租赁贷款业务,贷款主要 用于企业购置先进适用研发、生产、服务等仪器设备,贷款计息期限为1-3年,单个企业在计息期内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年营收4亿元以下(含4亿元)的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年 营收4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

 

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资质以及项目所属领域、技术先进性、建设内容和目标等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后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补偿项目库,由合作机构向库内企业和项目提供设备融资租赁贷款支持。专项资金 按照单笔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40%给予合作机构风险补偿,按照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

 

 

深圳市新材料产业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

 

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10/19——11/23

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和提升扶持计划

(二)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扶持计划

(三)产业化中试环节扶持计划

(四)高技术产业化股权资助扶持计划

(五)高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扶持计划

(六)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最高资助3000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

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

(直接资助、股权资助、贷款贴息方式)

 

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10/19——11/23

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事前资助。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 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 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二)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扶持计划:事前资助。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 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 ,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三)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

    1、高技术产业化股权资助方式: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资助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财政股权资金原则上为社会专业股权机构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财政股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或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财政股权资助遵循与合作机构资本同股同权、共进共退的原则,入股价格由合作机构确定,共同退出的价格 根据市场评估价确定。

    2)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 ,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申报项目建设投资,不得用于其他费用 支出。

    2、高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方式: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 定的贷款利率(合同有效期最长追溯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度),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

    3、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资助方式: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业务处室予以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 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业务处室验收后,按照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 不超过1500万元。若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备案项目不予扶持。

    (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扶持计划:事后资助。对我市企业研制的同品种全国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经 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 确认的费用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新产品新技术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事后资助。1、对化学药品(第1.11.2类)、生物制品(第1类)、中药及天然 药物(第1类),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以及取得药品注册许可并上市销售的,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 予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委托本地临床试验CRO机构组织或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 床试验的,资助上限再分别提高200万元。

    2、对化学药品(第1.3-1.6类及第2类)、生物制品(第2-5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第2-6类),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的 以及取得药品注册许可并上市销售的,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 、300万元、500万元;对委托本地临床试验CRO机构组织或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资助上限再分别提高100万元。

    3、对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40%给予资助,二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 过30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国际市场准入认证扶持计划:事后资助。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七)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计划:事后资助。1、高端论坛扶持项目: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 不超过300万元。

    2、展会活动扶持项目: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数字经济产业类)

 

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10/19——11/23

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提升扶持计划

(二)高技术产业化股权资助方式

(三)高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方式

(四)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事后补助)

(五)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扶持计划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

(产业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扶持方式)

 

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10/19——11/28

资助标准:

(一)产业化信用贷款扶持

(二)产业化担保贷款扶持

 

 

深圳市海洋经济产业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

 

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10/19——11/28

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

(二)高技术产业化股权资助扶持计划

(三)高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扶持计划

(四)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最高资助3000

整理资料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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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86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