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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观察】海外并购审查日益严峻,中企出海应准备充分

2016-12-20 来源: 86Links

近日,中国福建宏芯基金(下称“福建宏芯”)对德国芯片设备制造商爱思强(Aixtron)拟议收购。
【走出去观察】海外并购审查日益严峻,中企出海应准备充分

近日,中国福建宏芯基金(下称“福建宏芯”)对德国芯片设备制造商爱思强(Aixtron)的拟议收购在已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又被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宣布重启调查程序。在此之前,欧盟委员会宣布就中国化工集团(下称“中化”)对瑞士农药种子集团先正达(Syngenta)的拟议收购案进行深入调查,相关决定将于明年3月发布。专家认为,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并购相继受到欧盟及其成员国层面监管机构的干预。中企需要正确认识境外监管机构对于并购的审查并做好充分应对准备。

审查标准模糊致并购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

上述两起并购案虽然涉及的领域和情况有所不同,但具有极强的代表性,即充分体现中企海外并购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据媒体报道,德国经济部国务秘书马赫尼格(Matthias Machnig)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采访时表示,重启审查程序的原因是德国政府收到了某些“与安全相关的消息”。安全审查,即一国为了保护本国国家安全利益不受损害或者威胁对外资准入进行审查的制度。虽然投资自由化一直是西方各国外资政策的核心价值,但“9·11”事件以来,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国有背景投资者的出现和西方国家基于战略资源、生态环境、产业竞争和就业的考虑,后者也日益关注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利益保障问题。美、加、德、法、澳、俄等国相继通过立法确立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机制。

从程序上看,德国政府目前对于福建宏芯与爱思强并购案的审查只是第一步。该项收购最终是否会被禁止要看其是否危及德国的“公共政策与安全”。然而,从内容上讲,所谓“公共政策与安全”在成员国国内法及欧盟法层面都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标准,这无疑增加了并购结果的不确定性。实际上,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对于国家安全的界定都具有模糊性。这是国家利益导向使然,是监管机构拥有对并购生杀予夺大权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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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跨国并购形势日益严峻

如果说德国政府对于福建宏芯与爱思强并购案的安全审查因其标准虚无缥缈或扑朔迷离而结果难测,那么,欧盟委员会对于中化与先正达并购案的反垄断审查则相对具体。显然,反垄断审查已成为中企海外并购遇阻的第二大原因。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中国2015年对外投资累计1456.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56亿美元,正式成为资本的对外输出国。但据外媒报道,自2015年年中以来,总计近400亿美元规模的中资收购计划绝大部分遭到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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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和企业如何积极应对并确保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一、加快与重要投资伙伴国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尤其是中美、中欧的双边投资谈判,尽早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制定市场准入清单,使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享受投资前国民待遇。

二、积极推动G20国际投资指导原则付诸实施,发出国际投资协定谈判倡议,推动成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引领国际投资规则制定,为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国际投资新秩序作出中国贡献。

三、充分发挥贸促系统作用,加快海外代表处建设步伐,广泛收集国外有关国家安全审查的信息,及时反馈国内,成功发出风险预警;积极协调国外商协会和有关企业,广泛加强与国外政府、议会、商协会以及民众的沟通,夯实东道国社会基础,争取获得当地理解和支持。

四、中国企业也要主动出击,制定跨国并购规划,要做好前期海外市场调查;在并购合同中力争避免出现“反向分手费”条款;加强与中国驻外外交、商事机构联系,在争议发生时聘请专业律师努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仔细考量自身优势,谨慎选择收购对象,避免收购完全不相关行业的公司。

(来源:网易财经,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中国自贸区法律研究院贸易法中心副主任李晶,原文标题:中企应正确认识和应对海外并购审查,有所删改,编辑:Andr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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