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4 来源: 智慧政策云
内蒙古于12月28日发布了《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主要讲述了建立试验区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扶持。
一、主要任务
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结合自治区实际,大力实施“126”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即打造一个核心示范区、培育两个服务平台、完备六大服务体系。
(一)建设一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核心区
充分依托和林格尔新区产业基础及创新优势,坚持高起点、差异化的思路,发挥各类协作平台集聚效应,有效承接国际化资源,增强全区外贸竞争新优势,以构建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信息共享中心及电商结算中心为主要工作内容,打造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域,带动地区经济转型升级。
1.构建区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在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将跨境电商基地、跨境电商现代物流功能区、国际快件服务中心、呼和浩特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孵化和引进一批成长性强、活跃度高的跨境电商企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运营机构,优化跨境电商人才培育体系,健全跨境电商行业组织服务职能,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研究机构,完善跨境电商线下展示销售功能,提升全区跨境电商领域整体竞争力,形成汇聚主体企业、物流仓储、人才培育、公共服务、展览展示、组织机构等各跨境电商发展要素的产业集聚区。
2.建立区域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中心。依托和林格尔新区国家枢纽型云计算产业基地优势条件,搭建区域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中心,集聚跨境电商全面数据信息,由政府主导建立有关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实现信息共享,为各类信息需求主体提供快速、透明、高效的信息流服务,重点为进出口电商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服务,为海关、税务、邮政等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推动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3.完善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中心。依托和林格尔新区金融小镇,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服务体系,建设中俄蒙跨境电商结算中心。支持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推动加快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试点,通过进驻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等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供支付服务。引进有资质和业务能力强的跨境电商金融专业机构,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电子支付结算、线上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二)构建两个跨境电商服务平台
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为基础,以线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与线下“跨境电商园区发展平台”有机融合为特色,拓展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线上交易、供应链服务等功能,与线下园区实体体验中心、服务机构无缝对接。建立政府部门间联合监管新模式,不断提高国际贸易便利化程度。
1.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交易基础信息资源,搭建集行政审批、信用监管、数据统计分析、投资贸易环境介绍与预警、商务成果展示、线上交易与供应链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单一窗口的互联互通,掌握信息数据和交易真实背景,建立电商信用体系,简化监管流程,优化综合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关、检、税、汇等一站式服务,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口岸监管便利化程度,协助跨境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监管区内企业、报关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2.跨境电商线下园区发展平台。充分借鉴杭州、广州、深圳等地区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搭建跨境电商园区发展平台,采取“一核多区”的布局方式,充分发挥和林格尔新区的产业集聚核心优势,形成跨境电商核心区。突出综合保税区、白塔机场口岸的保税功能及物流优势,扩大国际邮政快件业务服务范围,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融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系统中的流通环节,完善链条式国际快件服务中心功能,构建多个跨境电商功能区。重点建设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白塔机场口岸以及国际邮政快件监管中心,创建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园区。
(1)和林格尔新区。充分发挥和林格尔新区产业基础及创新优势,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跨境电商现代物流功能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商务信息共享中心、跨境电商结算中心以及跨境电商线下展示中心,打造跨境电商综合试验核心区。
(2)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依托保税区的政策和功能优势,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集货、出口集运、仓储物流、分拨配送等业务,创新发展跨境电商“B2B”“S2B”和“O2O”新零售展销模式,开展直购、保税展示交易、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等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打通集疏、集聚、关务、运输、仓储、交易等多要素多环节多节点的障碍壁垒,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中心。
(3)白塔机场口岸。依托航空口岸及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优势,建设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物流中心和货物集散中心,打造近连蒙俄、远接中东欧的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物流体系。
(4)邮政国际互换局与快件监管中心。利用邮政国际邮件与快件通道及其通关功能和海外仓、跨境电商信息系统等国内外资源,建设综合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仓储、清关、运输、配送和信息管理体系,打造现代化综合跨境电商物流平台。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原则,自治区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口岸办、内蒙古税务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部署和协调推进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和产业基金的导向作用,研究制定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扶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服务于跨境电商产业链的“人才定制化”培养机制,构建跨境电商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 优化营商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创新制度、优惠政策等宣传推介力度,吸引更多企业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落户,形成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试验风险,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四)改善消费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积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经营者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途径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
(五)落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突出重点、先行先试,抓紧形成第一批制度创新清单,持续探索推出更多的创新举措,争取尽早落地,确保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早出成效、多出成果。
以上便是《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更多政策资讯敬请关注智慧政策云,每日为您带来最新的政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