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资助标准】
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每年从培育对象中评选市场估值6亿元以上(或等值外币)的准独角兽企业10家,并对首次入选的准独角兽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研发后补助。
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建设国家级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创新中心等重大研发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新建的省级实验室,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对新建的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加强人才引育扶持。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引进具有引领性、原创性、突破性技术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对能够引领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经评审按“一事一议”方式给子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和领军型团队提供100万元-5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符合条件的准独角兽企业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独角兽企业优先列入省市两级重点拟上市培育企业名单。密切关注证券监管机构等针对独角兽企业的政策动向,及时组织新政培训会,帮助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政策。对在上市过程中遇到问题的企业,“一企一策”进行专项协调。
【基本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入库:(1)市场估值3亿元以上;(2)已完成A轮融资且未上市:(3)近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6%。
适用地域
江苏省无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