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选择一批自主创新企业和项目,加大财政对企业研发项目的贴息、补助、推广力度,落实各项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从事装备制造业、新型材料工业领域内的新办企业,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其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留成部分,由各级财政按照实际入库额,通过财政支出的渠道扶持企业发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对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上不封顶,其他企业也要大幅度提高研发费用比重。
适用地域
山西省吕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