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点解读:
要点解读:
(一)初期开办费及租金扶持。获得省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初期开办费扶持的,市级扶持资金按照省级扶持金额的30%给予配套支持。获得省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租金补贴支持的,市级扶持资金按照实际租金的剩余部分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补贴资金不超过实际租金总额。 
(二)运营费扶持及创业辅导奖励。获得省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运营费扶持或创业辅导奖励的,市级扶持资金按照省级扶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 
(三)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暂停享受次年扶持政策;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扶持。
 适用地域
适用地域
海南省海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