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第二十四条 引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急需的领军拔尖人才,凡能够引领全市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方式,由市、县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第二十五条 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大同创新创业。凡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领军型、高端型、成长型人才(团队),经认定后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第二十六条 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全职在大同市创新创业,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年内每年按90%予以补贴。
第二十七条 全日制博士、硕士来我市创新创业,促进我市新经济发展的,落地1年后分别按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给予安家费,落地3年后在大同市购买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
第二十八条 对我市引进的重点产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端技术人才,在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时可优先享受我市优质医疗、教育资源。
适用地域
山西省大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