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支持范围及标准
1、对新引进的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对新引进的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从事绿色循环创新物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开办资助:100万元;
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购房总价*5%,最高补贴金额为80万元;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租房补贴: 年租金*30%,补贴期限为三年 注: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且每平方米每天租金不超过5元人民币。
2、对新引进的从事货物运输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或者自有仓储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仓储企业,开办资助:100万元;
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购房补贴: 购房总价*5%,最高补贴金额为80万元;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租房补贴: 年租金*30%,补贴期限为三年 注: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且每平方米每天租金不超过5元人民币。
3、对进驻的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网络技术开发建设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且获得相关技术认证的,开办资助:100万元。
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购房补贴: 购房总价*5%,最高补贴金额为160万元;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租房补贴: 年租金*30%,补贴期限为三年 注: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且每平方米每天租金不超过5元人民币。
适用地域
上海市长宁区;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市嘉定区;上海市青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