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一、申报条件
申请2019年度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为基础创办,工商、税务关系均注册登记在贵阳国家高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申报之日起计算,申报前近三年内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创办人为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创办人在国内获得学位的,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创办人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项目应符合贵阳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性和经济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企业在高新区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成立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15日前,申报项目从未获得过高新区(区本级)相关项目资助扶持,或获得扶持(区本级)相关项目已完成验收;
(五)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高层次人才作为创办人并原则上应持有申报企业50%及以上股份(不包含代持股份);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主管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
适用地域
贵州省贵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