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对认定后,由民营企业发起成立的众创空间,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以后补助方式给予100万元能力建设支持。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50万,第二年年度考核合格拨付30万,第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拨付⒛万。对获得国家认定支持的众创空间,以后补助方式按最高不超过国家支持额度的50%给予匹配支持。对年度考核合格的众创空间,截至考核之日,考核期内培育毕业的团队注册的企业销售额、是否上市、是否入选科技型种子企业、小巨人(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给予众创空间1-5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年度考核合格的众创空间开展技术转移、技术交易等专业化科技服务进行后补助。对服务于众创空间内创业团队、创业企业的第三方平台资源和服务要素,按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后补助方式按年度给予5-⒛万元后补助支持。省科技厅积极帮助众创空间引入“黔科通宝”业务体系、引入“四台一会”融资平台、引入科技保险等,帮助创业企业降低贷款风险和成本。优先在众创空间面向初创企业发放创新券,鼓励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单独设立或与众创空间联合设立天使基金,引导天使基金投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指
《大学生创业企业培育对象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企业),如果投资失败,给予实际投资额5%的风险补助,对每支天使基金当年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适用地域
贵州省